「買心酸...」抗菌襪貴鬆鬆 消保官送驗結果驚人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法制局在父親節前夕公布市售標榜抗菌襪的檢測結果,共檢測14款,結果高達10件不符合國家抗菌標準,其中5件甚至完全沒有減菌效果,主任消保官王治宇無奈地說,「根本是買心酸的」。
王治宇說,許多爸爸長時間穿著鞋子,腳悶在高溫潮濕的環境,皮膚成為細菌與鞋子上雜菌大量滋生的溫床;這些細菌以汗水、皮脂、角質為食,再經過代謝,便形成了腳臭。標榜抗菌功能的襪子順勢而起,價格差距大,消保官委託全國公證檢驗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市售14款抗菌襪,進行甲醛檢測、抗菌性能檢測及商品標示查核,結果甲醛全部合格,但有10件不符合國家抗菌標準,12件商品標示不符規定。
消保官沈皆涼指出,抗菌性檢驗依CNS 14945「一般用途抗菌紡織品性能評估」進行,評估標榜抗菌性能紡織品的「減菌率」(percent reduction of bacteria),以金黃色葡萄球菌(革蘭氏陽性菌)和肺炎桿菌(革蘭氏陰性菌)作為代表菌種,測試時係將定量菌液接種在標榜抗菌的紡織品上,觀察經過一定時間後細菌能減少多少。根據本標準,抗菌性紡織品減菌率至少應達到99%。
沈皆涼說,檢測結果有10件不符合國家抗菌標準,其中5件樣品的菌數沒有減少,顯然毫無抗菌效果。雖業者辯稱商品有國外檢驗證明,消保官仍要求須符合國內標準。
另12件的商品標示沒有中文標示生產國別、尺寸、尺碼或填充物成分及洗燙處理方法,已移請工廠所在地的高雄市政府、彰化縣政府處理,若查證屬實,將裁罰2萬至20萬元。
經發局官員表示,抗菌效果不是應標示內容,業者若宣稱或標示此效果,應檢證有此功能;若有民眾檢舉恐涉及造假或廣告不實,除移請所在地縣市政府要求改善,民眾若有疑慮,可向消保官檢舉。王治宇表示,若涉及廣告不實,將移由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一旦經認定為事實,可裁處5萬到2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