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光電廠提撥回饋金 桃市府:與擴建無關
2019/07/02 22:46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龜山區國光電廠從今年起將提撥回饋金,預估1年金額有3000多萬元,由於國光電廠之前曾提出第2期擴建計畫,地方上傳出是通過擴建案才有回饋金,將抗爭到底;市府則解釋,桃園市的電廠只有國光電廠沒有提撥回饋金,今年4月中央通過回饋金相關辦法,國光電廠必須依法提撥,至於擴建案已經撤回。
經濟發展局長郭裕信說,針對國光電廠第二期擴建計畫,桃園市政府已於去年11月6日發表六點聲明反對擴建,經濟部能源局於今年4月23日函轉國光電廠撤回「第二期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環保署於4月25日函復同意國光電廠撤回該案,因此整個國光電廠第二期擴建案已經停止。
至於國光電廠發放回饋金部分,是經濟部於4四月16日通過「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要求各發電廠皆須依該規定辦理,因此國光電廠於今年起必須起提撥協助金(回饋金)給市府及電廠所在地的龜山區公所,市府也在訂定國光電廠協助金管理要點;據悉,未來,以電廠周邊2公里住戶為回饋區,另電廠輸配線所經地區也有回饋金,預估今年將有3千餘萬元。
據悉,桃園市境內共作3座電廠,其中以台電大潭發電廠最大,總裝置容量為5056.2MW,其次是蘆竹長生海湖發電廠,總裝置容量為900MW,最後則是中油公司的國光電廠,總裝置容量480MW,國光電廠產生電力以345KV高壓電送至台電頂湖變電所,長度約4.3公里的架空電源線及14座電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