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出廠滿5年未定檢要罰錢 北市主動寄「未定檢」通知書提醒
環保局指出,機車出廠滿5年,無論使用與否,皆須定期排氣檢驗,未定檢可處罰鍰500元。(記者蔡思培攝)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北市環保局為精進便民服務,篩選連續3年(105至107年)未辦理機車排氣定期檢驗且符合交通部切結報廢專案之車主,主動寄發約1萬4000件「定檢提醒通知書」與6000件「切結報廢通知書」,提醒機車車主按時檢驗,以免受罰。
環保局指出,空氣污染防制在107年8月1日修正通過後,規定機車出廠滿5年,無論使用與否,皆須定期排氣檢驗,未定檢可處500元罰鍰,逾期6個月未定檢,可處3000元罰鍰。交通部公路總局「切結報廢專案」也規定,凡民國91年前出廠,且97年8月1日後無使用道路違規、無投保強制險與無排氣檢驗紀錄的機車,可能已屬無使用機車,得逕行切結報廢。
環保局表示,篩選後發現約有2萬名車主已連續3年沒辦理機車定期排氣檢驗,其中有6000輛車主符合切結報廢資格,倘無使用可逕行報廢。環保局為避免民眾疏忽而受罰,主動寄發通知書,提醒民眾定檢或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