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生互助會」喊停 台中感恩關懷協會發還互助金被嫌少
2019/05/16 20:07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台中市感恩關懷協會設立「往生互助會」,有會員退費不成向社會局檢舉,社會局依人民團體法限期該會於4月終止互助會業務,協會辦理清算,將剩餘的200多萬元經費,由會計師依入會年資分配給650多位互助會員,並限5月31日前申請,否則將充作公益,引發會員不滿投訴;社會局表示,因屬協會與成員之間的契幼,會員不滿可循法律途徑解決。
台中市感恩關懷協會理事長林莉葳於2008年成立互助會做公益,2009年進一步成立台中市感恩關懷協會,2011年將互助會改為會員急難救助福利辦法,會員身故,其他會員即繳交100元,扣除8%服務費及5%行政費後,依比例發給身故會員家屬,會員繳滿10年,並可領回會員人數乘以100 元的金額及6000元祝壽金。
內政部於102年公告「往生互助事項處理原則」,台中市感恩關懷協會的會員急難救助福利辦法屬往生互助形態,未依規定辦理遭檢舉,社會局依人民團體法於3月行文該會,限期1個月內終止,台中市感恩關懷協會將剩餘的200多萬元經費,分配發還給650多名互助會員,並限會員於5月31日前提出申請領回,否則將充作公益。
部分會員認為當初加入互助會是存棺材本,不是對外做公益,繳交7、8年約5、6萬元,卻只能領回6000元,約10分之1,覺得太少,不想具領,又無法可施,投訴媒體。
社會局表示,若會員無法達成共識,因該項屬契約私權爭議,可循民事處理; 台中市感恩關懷協會理事長林莉葳表示,協會一切依社會局指示辦理,之前也曾有會員提告,但經費主要用於公益及會員喪葬等互助,法官也認為不構成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