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境內放核廢料?」 反核團體怒嗆擁核中彰雲嘉首長
反核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詢問台中市長盧秀燕、彰化縣長王惠美、雲林縣長張麗善和嘉義市長黃敏惠,是否同意讓中、彰、雲、嘉存放核廢料?(記者蘇芳禾攝)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核電戰火再起,擁核與反核團體各自提出公投案,全台廢核行動平台今天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點名支持核電的台中市長盧秀燕、彰化縣長王惠美、雲林縣長張麗善和嘉義市長黃敏惠,是否同意讓中、彰、雲、嘉存放核廢料?此外,面對擁核派步步進逼,團體們也呼籲民眾參與4月27日高雄、台北舉行的廢核遊行,響應廢核公投提案。
反核團體日前領銜提出「你是否同意在高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完成建置前不得興建、擴建、續建或延長核電廠之計畫」的公投提案;擁核團體提出核四商轉公投、以核減煤、延長核電廠使用執照20年等公投提案,雙方都想拚綁明年總統大選投票。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指出,這次當選的縣市長當中,有許多支持核能,包括中、彰、雲、嘉現在的首長,這些區域離目前核電廠都很遙遠。他希望請教這些首長,若支持核能發電,是否嘗試溝通在縣市境內放置核廢料?
「只要核電不要核廢料是負責的做法嗎?」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祕書長崔愫欣質疑,台灣的核電政策已經40年,核廢料卻沒有地方去,就像我們蓋房子不蓋廁所一樣,並不合理。核一、二、三廠合計已經產生18270束高放射性核廢料,必須要先放在燃料池冷卻10年,再移出使用乾式貯存40年,燃料池現在已經爆滿,高階核廢料必須要10萬年,「你願意你的縣市放核廢料嗎?」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說,擁核的縣市首長都集中在台灣中部,但是事實上核子事故的污染都飄得很遠,台灣這麼小,事實上都會受到影響,絕對不能不能因為自己轄內沒有核電廠,或因為空污問題,就支持核電。解決空污有很多方法,可以輔導高空污廠商轉型等等,指望其他縣市核電廠延役,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民進黨立委陳曼麗說,希望各首長在發言的時候要考慮到民意基礎,「你願意發展核電廠,我們也願意把核電廠放在你們的縣市,當你願意承受的時候,再來說你有能力要核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