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魚市員工揭弊被記過 再爆魚貨不法獲利恐達數百萬
2019/02/10 12:4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中魚市場一名員工在半年前向公司檢舉拍賣員勾結承銷商,沒想到事後竟被台中魚市以損害魚市名譽為由記大過處分,他氣得向市府投訴主管瀆職、背信,最後雖然處分被撤銷,不過台中魚市總經理林芳標希望他撤銷對主管提出的告訴,該員工不願息事寧人,更加碼爆料如此不法獲利可能達到數百萬元。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該員工先前向魚市投訴,疑似有魚市員工將非當日魚貨混充為當日現撈魚貨拍賣,不照進場順序排列魚貨,將部分魚貨拉到後面,導致這些魚貨較晚被拍賣,影響價格甚至流標,影響消費者及漁民權益。但是該員工卻因投訴內容被台中魚市以損害魚市名譽為由記大過處分。
該員工今日受訪時指出,撤銷大過代表檢舉內容正確,「但要我撤告不就是放過勾結大盤的員工?」堅持不撤銷瀆職與背信等告訴。該員工更強調,每天進出台中魚市的買家有數千人,但只有每天到場、經驗豐富的買家,才會發現昨日魚貨又出現在拍賣場上,在檢舉前這種情況可能每週出現2到3次,通常又以高價海洋魚類如石斑、鯧魚、鸚哥為主,不法獲利可能有數百萬元。
另外,一名郭姓魚商分析,在品質相當的狀況下,排在前面拍賣的魚貨價格最好,現撈魚貨的價格也會高於非現撈魚貨,價差約1到2成。以每公斤200多元的石斑魚為例,若存放在冷凍庫,隔天鮮度就會變差,拍賣價格會減少2成,若是流標改為議價,拍賣價格更有可能腰斬,像是當日得鸚哥魚每公斤約200元,隔日可能僅剩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