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隊友?雲林禁廚餘養豬 環保署竟要求虎尾收外縣市廚餘
2019/01/08 18:37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為防杜非洲豬瘟侵台,雲林縣府大力推動禁用廚餘養豬,環保署官員竟以雲林禁用廚餘為由,要求虎尾鎮公所清潔隊「幫忙」其他縣市廚餘處理後再標售去養豬,讓人匪夷所思,令清潔隊人員啼笑皆非,只能婉拒。
因應非洲豬瘟疫情,雲林縣府去年12月25日率先宣布全縣禁止廚餘養豬,縣府提供餐廳等業者廚餘桶,依據縣府103年公告收費標準清除費每噸1578元,處理費用由縣府吸收,並向環保署爭取補助經費協助廚餘去化,以減少業者負擔。
根據雲林縣縣保局統計107年1至11月平均每日廚餘產生量為48公噸,生廚餘約佔21噸、熟廚餘27噸,其中生廚餘送往南亞資源回收堆肥場製成有機肥,熟廚餘由各鄉鎮市公所自行標售或由虎尾鎮集中式高溫蒸煮場後標售養豬場作為養豬飼料;另餐廳等事業單位產生廚餘每日約40公噸。
由於虎尾鎮公所清潔隊設置有集中式高溫蒸煮場,以往都是收受廚餘處理後標售養豬場作為養豬飼料,因雲林縣最早宣布禁用廚餘養豬,環保署官員竟要求虎尾代處理他縣市廚餘高溫蒸煮後再標售養豬,讓人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