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廚餘餵豬政策啓動 高市35廚餘養豬場全面配合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為了防止非洲豬瘟經由廚餘途徑傳播,農委會今發布除了環保署檢核列管的廚餘養豬場外,其餘養豬場必須在一週內依輔導方案改飼料餵養或退場,高市現有35廚餘養豬場,將全面配合實施。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表示,為迅速落實各項防疫工作,市府已於本月4日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由副市長李四川邀集各局處及相關單位召開防疫工作會議,設下四道防線:一、由農業局全面輔導轄內養520戶豬場及4處肉品市場加強門禁管制及例行消毒工作;二、衛生局則針對市售端加強查緝違法大陸豬肉製品;三、環保局針對轄內36戶廚餘養豬場加強掌控並依規定要求蒸煮後才能再利用。
另一方面,市府海洋局也配合海巡署等單位,針對本市轄內各主要港口加強查緝非法走私肉品,並宣導廚餘勿上岸等規定。
農業局指出,高市自去年12份起,即先行針對本市列管54戶廚餘養豬場,啟動第一階段聯合稽查作業,截至目前為止,仍有36戶廚餘養豬場,其餘皆已停養或改餵飼料。
為配合執行農委會今日所發布之重大政策,除了經由環保單位再利用列管的廚餘養豬場外(目前高市僅1場),其餘養豬場必須在一週內依輔導方案改飼料餵養或退場,並將由本市農政及環保單位每日加強稽查。
農業局也積極輔導高風險養豬戶辦理離牧或產業轉型,可依照退場補助標準,按豬舍面積及廢水處理設施容積計算補助金,此外並依豬舍面積提供20萬到50萬元的獎勵金。
對於要繼續飼養的養豬戶農業局亦提供廚餘養豬業者改用飼料養豬補助,業者自申請改用飼料飼養直到今年9月底,每頭最高將補助2200元,每場補助頭數以牧場登記頭數為上限。未取得畜牧場登記證者,則以豬舍面積換算最高飼養頭數為上限。有意願申請改用飼料補助或自願性退場業者,可於今年1月2日起至3月底止,向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