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安順廠土地都計案 南市府:未完成整治前不應變更
2018/12/17 21:16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因戴奧辛污染目前整治的中石化台南安順廠,內政部都委會日前決議將安順廠污染場址35餘公頃土地由土壤污染管制區變更回復原使用分區(住宅區、遊樂區及鹽田用地),引起台南市漁權會質疑。漁權會理事長郭瑞昌為此提出異議,今天痛批安順廠尚未完成整治就變更回復住宅區,天底下哪有這種事?根本是圖利財團,要求完成整治後再說,且南市府目前也屬看守期,不應貿然決定。
市府都發局則澄清說,中石化公司於南市府辦理「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案」報內政部審議後,逕向內政部都委會陳情,並非南市府提案,也非經南市都委會審議通過。市府認為尚未完成污染整治前,不應變更其都市計畫,並應請中石化公司儘速完成污染整治。同時應先與相關單位及地方居民及充分意見溝通,再將土壤汙染管制區變更為適當分區。
都發局表示,內政部都委會考量該決議並非公開展覽內容,所以要求市府應再公開展覽,廣納民眾意見。經市府今年9月重新公開展覽後,目前中石化公司及地方居民均已表述陳情意見,市府已逕送內政部都委會討論,本案尚未審決。
中石化公司表示,土地污染區依據我國法令已可循土污法限制相關建築使用,無須透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即可有效進行相關管制,前次都市計畫將該公司土地變更為土地污染管制區已屬疊床架屋。因此,這次通盤檢討案,將土污管制區恢復為原使用分區符合相關法理。
中石化說,依內政部都委會決議再公開展覽的附帶條件,在未公告解除土壤污染管制區前,土地使用應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辦理。因此,該公司相關土地仍受土污管制法限制相關開發利用行為。該公司盼大家依循法治原則,理性看待這次變更陳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