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所實驗教育大學 最快108學年成立
立法院今晚完成《實驗教育三法》的修法,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表示,首間實驗教育大學最快有可能在108學年成立招生。(記者林曉雲攝)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立法院今晚完成《實驗教育三法》的修法,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表示,實驗教育首度延伸到大學,將採取「小而美」模式,實驗大學只可設大學部和碩士班,學生總人數上限500人,政府認為有必要也可指定一所公立大學辦實驗教育,因相關配套子法待訂定,首間實驗教育大學最快要108學年才可成立招生。
李彥儀表示,實驗教育三法修正案,辦理實驗教育大學有3個重點,被列為專案輔導或轉型退場學校不可以申辦高等實驗教育,學校會列輔導或退場,就是因為被認定辦不好,因此勢必不宜准其申辦實驗教育。
其次,李彥儀表示,實驗教育大學只適合為小型學校和具有實驗性質,因此一校的學生總人數上限為500人,大學部上限320人,碩士班上限160人,但不宜設博士班,政府如認為有需要也可指定一所公立大學辦實驗教育,細節仍須再作審慎評估。
而既然是實驗教育,即不受現行與大學有關法令的規範,但李彥儀表示,申辦計畫書必須提出要辦什麼型態的實驗教育,申辦目的及課程,要鬆綁那一個法規條文,且必須要有替代方案,以確保教學品質,例如現行規定大學校地至少要有2公頃,申辦實驗教育大學者如認為不須有那麼大的校園,就要說清楚適合的規模,而教學與課程設計,如不要受大學法128個學分條件限制,就必須另提替代方案經教育部審核,未來對於高等實驗教育也會有評鑑,建立教學品質認可機制,訂定相關辦法,以利銜接學生赴國外繼續升學時的需要。
台灣全人與民主教育協會秘書長、全人實驗中學副校長陳振淦肯定修法,也呼籲教育部以更開放、更前瞻的心胸,讓各級政府都有能與民間共同合作小而美公辦民營實驗大學的法源,讓台灣的高等教育可更加多元化,而面對愈來愈多的實驗學校人力需求,教育部應儘速修訂相關辦法,認定實驗學校為師培的實習機構,才能快速涵養師資具備實驗教育的理念與素養。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表示,立法院將實驗教育學校所占比率,由政院版的最高3分之1減為15%,予以肯定,但全教總主張必須是「零拒絕和零門檻」才能用公帑補助實驗學校,修法卻未設如此門檻,呼籲教育部對實驗學校必須嚴加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