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首波減碳目標 2020年較2005年少2%
燃煤發電被認為是排碳大戶。(記者楊綿傑攝)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2017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COP23)在德國波昂召開之際,環保署今也提出第一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設定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較2005年減量2%,並採先緩後加速,到2030年時則較2005年減量20%,後續將每5年檢討相關目標內容,草案後續將辦理公聽會。
台灣於前年自主宣布訂定減碳承諾,訂出2030年較2005年減量20%、2050年較2005年減量50%,不過昨天卻遭環團質疑,以去年排碳量來說,減碳竟然越減越多,顯示相關作為需要再檢討,並將原因歸向燃煤發電,要求政府進一步提出減煤路徑。
根據中華民國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內容,基準年2005年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是287.956百萬公噸,2020年減排放量2%就相當於260.717百萬公噸。環保署表示,擬定的管制目標草案,將會要求減量責任必須由我國能源、製造、運輸、住商、農業及環境部門共同承擔,雖然在能源轉型過渡期內,能源部門可能增量,但該部門仍須致力達成電力排放係數階段目標。
6大部門的減碳目標包括,能源部門2020年再生能源設置量為1萬875MW,發電量為252億度;製造部門2020年能源密集度較2005年下降43%;全國公共運輸運量2020年較2005年成長7%以上;住商部門要將公部門建築用電效率2020年較2005年改善5%;農業部門要提升有機及友善耕作面積,2020年達1萬5000公頃;環境部門就全國污水處理率2020年度達60.8%。
對於第一波僅減量2%,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先前情境跟現在情境不同,因為新政府設定非核家園,且核一兩部機組、核二一部機組都停了,與前政府設想的情況已經有所不同,依照現實考量訂出這樣的減碳過程,到2021年綠能逐漸提升之後,就會加速趕上原來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