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紋不足每年3000多件 立委轟:路上未爆彈
立委鄭寶清。(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立委鄭寶清今天質詢時表示,上週國道拖板車3死嚴重車禍,駕駛無牌、沒有駕照、超速、超載、胎紋深度不足,駕駛只有普通小型車,卻能駕駛聯結車,「一次跳8級!」駕照,令受害家屬求償無門,交通部應介入要求公司負責。
公路總局長陳彥伯表示,首先對公司查核並依據公路法相關規定處分,預檢收回10輛車牌照不能上路,針對駕駛違規部分,雖賠償註銷牌照沒有強制險,但可以透過補償基金申請特別補償基金,再行求償,預估可已賠償一人200萬元。
賀陳旦說「確實是過分」,除了公路法針對動產處理,交通部也將檢討比照民航法修法對於飛機製造負責人嚴格罰款處理,一起嚴加取締、產生嚇阻作用。
鄭寶清強調,胎紋深度不足光今年就有3000多件,其中未檢車就多達2446輛,成為路上的未爆彈,交通部責無旁貸。另外針對分隔島高度,美國規定107公分、日本也規定80至100公分,我國分隔島只有81公分,是否提高車輛越過風險,應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