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死亡職災 勞動部12月起將公布事業單位
重大死亡職災案件,勞動部將公布事業單位名稱,12月生效。圖為日前發生在新北市淡水區金色水岸的怪手落海、司機死亡事故。(資料照,記者曾健銘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公布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作業要點」將在12月1日生效上路,舉凡勞動場所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死亡案件,勞動部將在重大職業災害資料庫網頁中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工程名稱、事件發生位址、日期和罹災人數。
作業要點中指出,訂立實施目的在於增進各方對於職場安全的監督,適用對象包括:建築工程、建築物修繕工程、鐵路、公路、水道、隧道、橋樑、堤壩、港埠、碼頭、自來水淨水場、污水處理廠、發電廠、飛機場興建、改建、修繕或養護、電信線路等土木工程項目。
若發生職災死亡案件為一般人,地點在非提供大眾使用場所,不會揭露姓名,將僅公布地址和場所。
範例列表。(取自「勞動部公布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