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未加入產銷班農民負擔 台中市府加碼補助購置小型農機具
2017/09/18 18:27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農業局為降低農民耕作成本,每年均編列經費執行「農業作物類生產設備設施改善補助計畫」,補助產銷班農民購買小型農機,補助金額為機具單價三分之一,今年再加碼補助有實際耕作、卻未加入產銷班的農民,補助金額也是機具單價三分之一,呼籲農友自即日起至10月6日向各區農會申請補助。
農業局今年加碼補助項目,包含中耕管理機、割草機、動力鏈鋸、電剪、蔬果分級機、農地搬運車等共58項,補助對象為有實際耕作、卻未加入產銷班的農民,並具有農保或全民健康保險第三類資格者,申請日期從即日起至10月6日,農民可向各區農會提出申請。
農業局希望藉由補助計畫,減輕農民購買小型農機具的壓力,促進農機產業發展,並活絡農村經濟,提高農作物耕作效率及產量,讓台中市農特產品朝向高品質及精緻化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