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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郭明良案不當遭糾正 科技部:均依規定辦理

台大教授郭明良涉及論文造假案,科技部和教育部被監察院糾正。(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台大教授郭明良涉及論文造假案,科技部和教育部被監察院糾正。(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2017/09/14 19:30

〔記者吳柏緯/台北報導〕監察院今指出,台大教授郭明良造假的論文及研究計畫多達8篇及11個,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但科技部僅追回研究主持費154.25萬元,僅占計畫總經費的3%,難獲社會正面觀感,因此提出糾正。科技部表示,追討經費一切依相關規定辦理,待收到監察院正式公文後會回覆說明。

科技部次長蘇芳慶指出,郭明良所獲得的計畫總經費達5302萬7000元,許多的計畫經費用於購買實驗儀器或是耗材,此外也包含學生的培訓費用,在計畫進行中就不斷支出,不過真正進到私人口袋的是主持人費,因此科技部也按照規定,追討回主持人費154.25萬元。

蘇芳慶說明,科技部目前尚未收到監察院的公文,因此並無法多作評論。等到公文正式送底部內後,會針對監察院提出的看法正式回覆。

科技部於今年3月公布郭明良案的調查與懲處結果。根據科技部調查,郭明良共有8篇論文違反學術倫理,其中包括重複使用和造假。科技部追回郭明良在民國94年至105年申請相關計畫所獲得的研究主持費,共154萬2500元,同時停權10年,不得申請任何科技部的計畫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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