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漁會租約一團亂 攤販遭斷水電怒拉布條
恆春漁會租約攤販遭斷水電怒拉布條。(記者蔡宗憲攝)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在野派扳倒當權派的恆春區漁會,新團隊上任後發現漁會大樓旁的生鮮市場販賣區租約有爭議,認為租約遭前任團隊私相授受,日前要求攤商盡速遷移並執行斷水斷電,10個攤商今早拉白布條抗議「已繳租金為何遭斷水電」,區漁會總幹事江家蓁強調,依先前決議要求攤商撤出,爭議租約部分有待司法裁定。
「對小攤販趕盡殺絕,公理何在!」在漁會大樓拉白布條抗議的攤商黃然能等人說,攤販們2月2日與前任漁會簽約陸續繳交租金及押金,4月10日莫名被新任團隊要求7日內自行遷移,4月26日卻還收取月租金,然後28日就遭斷水電,還要求5月10前撤離,「漁會不待司法就強行趕人,專制鴨霸如共產黨!」
經過攤販陳抗,屏縣議員陳文弘、鎮代蔡新將等人,進入會議室與區漁會總幹事江家蓁及理事長陳端木等人協商,不料張榮志議員服務處助理周明君、前漁會理事長葉進雄等人,又與漁會代表張齊嘉等人發生幾波口角衝突,雙方各執一詞,最後由江家蓁解釋攤商撤離及契約爭議分2方向處理。
江家蓁表示,攤商的契約簽訂疑點重重,除了找不到105年以前的契約記錄,這一次簽約還在區漁會選舉前不久,甚至有攤商從未繳納過租金還能續約,加上接手區漁會經營後,發現前任團隊疑似「掏空」漁會資產,已經訴諸司法偵辦。
針對攤販租約爭議,江家蓁強調,上屆代表大會曾決議「改變經營方向,要求攤商先行撤離」,5月9日招開代表大會將追認此決議,要求攤商在5月10日全面撤離;至於爭議租約,將訴諸法律如違法則解約,合法也會承認租約,在暑假旺季前重新發包營運。
恆春漁會租約攤販遭斷水電怒拉布條,警方戒備。(記者蔡宗憲攝)
攤商黃然能認為漁會不認租約。(記者蔡宗憲攝)
兩派人馬發生幾波口角衝突。(記者蔡宗憲攝)
江家蓁(紅衣)解釋攤販租約問題。(記者蔡宗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