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模命案》淪獵巫競技場 民團提「嚴懲」…4訴求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外拍女模命案引發軒然大波,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等團體指出,本次命案媒體未盡守門之責,過份跨越紅線,檢警未恪盡偵查不公開原則,引發民眾獵巫行為,致涉案人梁女名譽受損,而提出「要自律」、「要教育」、「要司改」、「要嚴懲」4項訴求。
陳姓外拍女模命案主要涉案人程男、梁女成眾矢之的,因程男聲稱梁女唆使,致梁女在羈押期間被媒體競相報導為主嫌之一,引發數萬網友湧入梁女臉書留言辱罵,但稍後釋出的監視器畫面,提供梁女不在場證明並獲釋,引發擔憂挨告的網友「逃亡」刪文潮。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公共事務長林福岳、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等召開記者會,對此案引發的社會現象,提出「要自律」、「要教育」、「要司改」、「要嚴懲」四項呼籲。
林福岳指出,媒體工作者多理解偵查不公開及無罪推定原則,但此事新聞報導過程中,尤其是政論及談話節目,將案情講得非常生動、歷歷在目,後來被證實是編造,盼媒體推動、落實自律機制,對於民眾媒體素養不足,則應在學校及社會教育進行相關教育。
葉大華表示,本案類似媽媽嘴命案,地方警局礙於破案及對外交代壓力,釋放尚未釐清的案情資訊,並夾雜警方發言人主觀意識,影響媒體判讀,媒體也未善盡查證、平衡之責,也與即時新聞效應有關,網媒自律機制未建立及談話性節目,更成輿論公審主要來源。
施逸翔感嘆,一般閱聽人在本次事件已非單純看新聞,而是參與驚悚劇「共筆」,跳脫獲取資訊的範疇,過去的蘇建和、徐自強、鄭性澤、邱和順等案也吃過虧,耗費公民社會很大力氣去救援,盼司法院及行政院採取有效措施,懲處不當洩漏消息給媒體的官員。
高榮志表示,此現象成因有媒體結構性、檢警司法體系兩大問題,社群媒體興起、點閱率及流量掛帥,媒體為搶快未確實查證,但問題根本在於公務體系,若官方有落實的決心,法務部或警政署就應成立專責機構,維護偵查不公開及公平審判原則,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