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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將修法 酒吧、夜店、雪茄館全禁菸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宣布「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其中將擴大禁菸場所範圍,未來酒吧、夜店及雪茄館通通得全面禁菸。(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宣布「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其中將擴大禁菸場所範圍,未來酒吧、夜店及雪茄館通通得全面禁菸。(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2017/01/05 18:2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宣布「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並列出7項修法重點,其中將擴大禁菸場所範圍,未來酒吧、夜店及雪茄館統統得全面禁菸。

現行法律規定,全面禁菸的場所包括學校、政府機關等公共場所。但不包括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內的獨立隔間的室內吸菸室、雪茄館、晚上9時後營業的酒吧等。

但根據國健署提出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全面刪除室內吸菸室的規定,酒吧、夜店及雪茄館也得全面禁菸。

國健署指出,因吸菸室無法有效杜絕二手菸飄散,基於國際趨勢和WHO菸草控制框架推動的全面無菸化,所以刪除室內吸菸室規定。而酒吧、夜店也是公眾休閒娛樂的室內場所,應與歌劇院、電影院等,納入室內全面禁菸場所。

國健署署長王英偉指出,此次修法的重點共有7項,包含全面管禁電子菸、禁制加味菸、擴大禁菸場所、菸品警示圖文增至85%,並採素面包裝、增訂法律與醫療扶助制度、禁止菸商具名贊助以及免稅菸品應課徵菸捐等;詳細內容已公告在官網上,預計公告60天後,就會依照行政程序,送進行政院和立法院。

有關「電子菸」入法部分,未來公共場所不可吸電子菸、也不得賣給未滿18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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