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違反法令證明書 台中核發天數縮短為7天
中市勞工局將「無違反法令證明書」由過去的12天降為7天。(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勞工局將從5月份起,發放給事業單位申請外國移工的「無違反法令證明書」,核發天數將由過去的12天降為7天。
事業單位若申請外國移工,必須依據「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款」,向地方勞工局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書」。
勞工局表示,事業單位聘請外國移工,必須有一項證明,證明該公司未違法勞基法、就業法、身障法等相關規定,而該「無違反法令證明書」是由勞工局所發放,業者取得後始能向勞動部提出申請。
勞工局表示,「無違反法令證明書」是事業單位申請聘僱外籍勞工應備文件之一,該文件審查單位多達5個,以往發證耗費天數較多。
為減少事業單位取得證明書耗費的時間,勞工局自今年起將發文作業簡化,直接將證書寄送申請人;更將內部審查時程降低,核發天數由12天縮短為7天,是全國最快的天數。
由於4月份還有很多案件待審,勞工局表示,自今年5月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書」的業者,核發天數可縮短到7天,也不再隨公文寄送證明書,而是直接將證明書寄送至申請人提供的地址。
未來勞工局將開放線上申請系統,事業單位只需將申辦資料上傳至勞工局系統,填寫相關資料後即可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