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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市通過島礁磯釣自治條例 釣獲魚體限20公分

基市府通過島礁磯釣自治條例,釣客要申請島礁磯釣證。(記者盧賢秀攝)

基市府通過島礁磯釣自治條例,釣客要申請島礁磯釣證。(記者盧賢秀攝)

2016/04/19 12:47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基隆市政府今天通過娛樂漁業島礁磯釣自治條例,基隆嶼周邊島礁垂釣加以限制,將來經營娛樂漁船和釣客必須申請島礁釣證,且規定釣獲魚限20公分以下不得帶回,保育海洋資源。

娛樂漁船業者如果有違安全性或島礁配額資格轉讓等行為,除了罰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還註銷船隻該年度島礁配額,2年內不得申請。

釣客如果有破壞島礁礁體、亂丟垃圾、未依規防滑釘鞋救生衣等,可罰5000元以上、2萬5000元以下罰款,累計5次違規就廢止島礁磯釣證,一年以後才能重新申請。

如果釣的魚體小於20公分沒有放回,除了沒收釣客該航次所有漁獲,還罰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廢止島礁磯釣證。

這項自治條例將報市議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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