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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法!埔鹽公所擬恢復土葬 阻止興建火化場

埔鹽鄉公所廢止禁葬第一公墓公文。(記者陳冠備攝)

埔鹽鄉公所廢止禁葬第一公墓公文。(記者陳冠備攝)

2016/03/09 22:23

〔記者陳冠備、劉曉欣/彰化報導〕彰化縣火化場有意設置在埔鹽鄉第一公墓,引起當地民眾不滿,但縣府仍不放棄,希望以民調做為後盾,但鄉公所決定和縣府「鬥法」到底。昨(8)日鄉公所主動出招,把已列為禁葬第一公墓恢復土葬,以阻止興建火化場,而縣府表示,該公墓為鄉公所所有,若是廢止禁葬,依法將予以備查。

縣府有意將火化場設址於彰化縣的地理中心位置埔鹽鄉廍子村,引來當地相當大的反彈。首先由民眾組成自救會,並在2月20日由鄉代會主席許文萍率領上百位群眾,衝進鄉公所抗議,但是縣府卻回應,火化場的興建相當先進,不會有污染問題。

接著在3月1日時,埔鹽與鄰近秀水、福興鄉民眾組成千人自救會,埔鹽鄉長楊福地甚至下跪,當場宣誓不會通過此案,但縣府仍表示該地交通便利,是為適當地點。3月3日時,埔鹽鄉代召開臨時會,11位代表全體否決設立火化場,此時縣府才表態將進行民意調查,若多數都反對,將會重新評估地點。

然而此舉仍讓自救會成員相當不滿,認為縣府正是以民調方式,讓埔鹽鄉民背上黑鍋。3月7日上午,公所決定廢止已禁葬17年的埔鹽鄉第1公墓,下定決心和縣府「鬥法」。鄉長楊福地表示,依法令規定,縣府雖可行使強制撥用的權力,但鄉公所因為考量地方需求,決定廢止禁葬,並在近日內將公告,而且在恢復土葬後,縣府若要再使用,要等土葬的死者「檢骨」才行,這要等上8年到10年。

針對埔鹽鄉公所的動作,縣府民政處指出,殯葬管理條例只規定禁葬等相關條文,對於禁葬期滿的殯葬用地要再恢復土葬功能,則沒有相關條文,埔鹽鄉第一公墓的土地所有人是埔鹽鄉公所,縣府只能進行備查,該公所決定廢止禁葬公告,縣府也准予備查。

彰化縣長期以來沒有火化場,縣府評估火化場地點條件,第1就是殯葬用地,第2是禁葬期滿,有人就認為,埔鹽鄉廢止禁葬公告,自然就不符合評估要件,完全從評估名單中剔除。

埔鹽鄉公所廢止禁葬第一公墓公文內容。(記者陳冠備攝)

埔鹽鄉公所廢止禁葬第一公墓公文內容。(記者陳冠備攝)

埔鹽鄉代會主席許文萍出示反火化場自救會連署書簽名。(記者陳冠備攝)

埔鹽鄉代會主席許文萍出示反火化場自救會連署書簽名。(記者陳冠備攝)

鄉代會主席許文萍(中)曾率領上百位群眾,衝進鄉公所抗議。(資料照)

鄉代會主席許文萍(中)曾率領上百位群眾,衝進鄉公所抗議。(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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