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菸申訴5年成長160倍 董氏:政策待檢討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強調,政府應該全面修訂《菸害防制法》,達到「將電子菸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圖由董氏基金會提供)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日前衞福部公布國人吸菸率不降反升,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去年該會接獲6831件菸品相關申訴案,年增1188件,成長幅度超過5倍,尤其以電子菸大量在網路或通路販售、廣告,誤導民眾以為吸食無害且可戒菸為大宗,由100年的39件激增至去年的6231件,等於5年內成長160倍。
姚思遠強調,雖然國內從30多年前起就開始推動菸害防制,但如今對照世界衛生組織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規範標準,已經遠遠落後,日前更發生日商關閉國內菸廠轉向台灣設廠的荒誕事件,加上菸品銷售量居高不下,近幾年均維持在18、19億包左右,顯然菸害防制政策急需全盤檢討、補強。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黃嵩立也指出,當各國依執行百分百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禁菸,國內百貨商場則是可設吸菸室,半戶外開放空間的餐飲店與酒吧更無禁菸規範;19個國家禁止零售商店陳列展示菸品,國內則是24小時便利商店盡是各式菸品;77個國家執行菸盒印製大幅警示圖文,國內印製面積大小卻為全球排名倒數第三,難以與國際接軌。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強調,政府應該全面修訂《菸害防制法》,達到「將電子菸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菸品容器印製80%警示圖文並採素面包裝」、「禁止加味菸」、「禁止菸品陳列展示」、「吸菸者年齡提高至21歲」、「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全面禁菸」、「加重菸草產業違法廣告、促銷之罰則」等目標。
同時游開雄也呼籲修訂《菸酒稅法》,每包菸加徵60元菸稅,達到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有效防制菸害政策之一、菸品稅捐占菸品零售價67%的最低標準,並修訂入境旅客僅可攜帶19支菸自用、修訂販菸改採登記制等,以利有效維護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