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留學獎學金 甄試簡章今公告
105年留學獎學金,甄試簡章今公告,圖為台灣留學生在日本組織讀書會。(資料照,林彥瑜提供)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鼓勵優秀青年赴國外(不含中國及港、澳地區)知名大學攻讀學位,設有留學獎學金,甄試簡章今天公告,共提供155個一般生名額,含選送赴特定國家(含北歐及東南亞)名額20名,一般生每名每年核發美金1萬6千元,受獎年限最長2年;另提供15個特殊生名額(勵學優秀生、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礙生各5名),每名每年核發美金3萬元,受獎年限最長3年。
受理報名期間,自105年1月21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起至105年2月18日中午12時止,開放網路填寫及列印報名表,紙本報名表及具結書正本親自簽名後,於105年2月19日下午5時截止期限前以掛號寄達(非以郵戳為憑)10699 台北郵局第90-9號信箱「教育部委託辦理奬學金專案報名組」或送達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國際大樓206室國立台灣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105年留學獎學金申請者,須於報名截止日前已取得國外傑出大學校院博士(碩士)班入學許可或已在國外博士(碩士)班就讀,一般生除「藝術學群」及「建築、規劃與設計學群」申請者得選擇攻讀碩士或博士課程外,其餘學群均須攻讀博士課程。特殊生(勵學優秀生、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礙生)則不限學群可選擇攻讀碩士或博士課程。
已在學者須取得由該校院系所開立之在學證明書(應載明該國外大學校院系所之研究領域),且其剩餘博士(碩士)課程期間自榜示日次月1日(105年6月1日)起算不得少於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