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地雜草逾50公分 彰化最高罰6千元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空地雜草太長要開罰了!為維護市容觀瞻並加強防治登革熱病媒蚊孳生,彰化縣政府宣示從明年元月起,每年3月、6月、9月、12月進行空地稽查處分,執行標準是都市計畫區內空地及都市計畫區外縣道以上道路兩旁3公尺範圍,應由空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負責清除雜草,雜草高度超過50公分以上者,若限期未改善,最重將開罰6000元。
彰化縣長魏明谷今天與彰化市長邱建富、縣環保局長江培根在彰化市茄南社區活動中心豎立空地清理告示牌,宣示上述新措施。
江培根指出,許多建商、土地所有權人任憑空地雜草叢生,影響環境及當地居民安全,草長超過50公分未割除,就屬於汙染,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開罰,目前為止全縣已稽查出40多筆雜草長度逾50公分的土地。
另,將從明年元月1日起,要求所屬的空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負責在2個月的期限內清除雜草,並且在列管空地豎立告示牌加以提醒,一旦逾期未清除,一律在3月起開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依此類推。
邱建富說,這次閒置髒亂空地管理計畫,除了美化環境及衛生整潔的功能,並有預防孳生病媒蚊的成效;魏明谷則表示,縣府推動美化彰化6年計畫,期望讓彰化環境處處都乾淨,計畫執行標準是都市計畫區內空地及都市計畫區外縣道以上道路兩旁3公尺範圍內都要清除雜草,雜草高度超過50公分以上者將開罰,執行開罰時間會在每年的3、6、9、12月,呼籲大家一起來維護彰化縣美麗的環境。
環保局強調,私人空地髒亂雜草叢生逾期未改善,環保局除了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開罰,若經追蹤複查仍未改善,即按日連續處分,建議地主空地短期無開發計畫時,不妨提供認養改造成為停車場、公園,且若是依停車場法規定設置為供公眾使用的停車場用地,地價稅全免,呼籲地主積極善加運用空地,利己利人,創造乾淨舒適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