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案》彰檢重批彰院 院方稱判決書有回應
魏應充無罪,彰檢淪為劍靶,今出面為自己辯駁,圖為承辦檢察官在審理期出庭。(記者顏宏駿攝)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頂新案所有被告均獲判無罪,各界把矛頭都指向檢方,檢方今天重砲抨擊彰院!對此,彰化地院表示,對於檢方的質疑,都有寫在判決書內。
檢方說,院方視精煉為「科學萬能」,等於任何原料廢棄物一經精煉,成品只要合乎國家標準,就沒違法,標準如此寬鬆,完全違法食安法的立法意旨。
檢方指出,合議庭採信辯方證人主張的「科學萬能論」,只要有精煉設備,不問原料來源,加工到合乎標準即可食用,如此一來,等於業者都不用自設檢驗實驗室,違反食安趨勢。
檢方強調,他們堅持嚴謹的「來源單純論」,也就是成品尚有懷疑,所以需要用檢驗篩出應予廢棄的東西,我國食品安全管理法已經明訂供人飲食咀嚼之產品「及其原料」納入食品定義、管制及處罰範圍。所以院方用終端產品合乎標準作為合法依據,顯然標準非常寬鬆,違反食安法立法意旨。
檢方還說,審理期檢方和辯方都有請求合議庭傳喚對各方有利的鑑定證人,很顯然院方只採信對辯方有利的證人主張,檢方聲請6名在產、官、學界素有聲望的證人到庭證言,其中包括台大食品科技研究所教授孫璐西、輔大食品科學系教授陳炳輝、義美公司的食安主管和衛福部的官員,他們的證言,都支持不明來源的原料不能進入食品加工程序,但合議庭卻採信頂新證人,只要終端產品合於標準即無違法。
檢方說,頂新傳喚的證人還包括精煉設備業者,頂新就是向該業者採購精煉設備,兩者有商業上的往來,實不適宜擔任鑑定證人,所做出之意見毫無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