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開徵污水費惹議 水利局強調是減徵
市府施作用戶接管工程前,屋後溝環境髒亂。(記者陳文嬋攝)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市府因審計處及監察院持續來文要求,近來開徵污水使用費,面對外界質疑接管率不到4成、水費漲5成,水利局認為說法不合理,每年污水營運成本18億元,換算非事業用戶每度9.1元,但市府只收5元是減徵,回歸使用者付費,只收取5億元,不足由市府編列預算支付。
水利局表示,市府每年污水營運成本18億元,近年來因審計處及監察院持續來文,針對非事業用戶,要求「污水使用費徵收,該收費就要收費,避免影響後續維護管線」,去年依據下水道法規定,陸續通知完成污水接管用戶,將會徵收污水處理費。
面對外界質疑高市污水接管率不到4成,水利局指出,原高雄市區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率達55%,但原高縣污水接管率僅13%,縣市合併重新修正,才會變成36%,大約38萬戶。
市府每年污水營運成本達18億元,換算非事業用戶每度成本9.1元,市府基於使用者付費,又考量民眾負擔,每度只收5元,以每戶1家4口計算,每月用水量20至30度,平均費用100至150元。
至於外界以每度水費從9.1元增加到14.1元,質疑水費漲幅超過5成,水利局強調污水使用費與水費不同,且水費內含有多項代收費用,兩者不能相提並論,強調污水使用費每度9.1元只收5元就是減徵。
水利局指出,首波徵收污水使用費地區,包括原高雄市區及鳳山、鳥松、部分大樹區,尚未完成接管的用戶,不會列入收費對象;完成接管用戶可節省約4萬元施工費,每年可省下約2千元抽水肥費用,大樓每戶每月可省下300元污水操作維護費,最重要是環境乾淨,病媒蚊不易滋生。
市府施作用戶接管工程後,環境大幅改善。(記者陳文嬋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