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公用事業發票中獎 憑帳單上載具條碼領獎
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配合水、電、電信等公用事業明年1月1日起將全面開立統一發票,財政部已發布相關作業實施方案,未來用戶若中獎,可持繳費單上印有的「變動性條碼」載具資訊,至超商多媒體事務機(如i-bon)印出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即可兌獎。(資料照,記者洪瑞琴攝)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配合水、電、電信等公用事業明年1月1日起將全面開立統一發票,財政部已發布相關作業實施方案,未來用戶若中獎,可持繳費單上印有的「變動性條碼」載具資訊,至超商多媒體事務機(如i-bon)印出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即可兌獎。
彰化分局表示,今年9月3日財政部已發布「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推動公用事業導入電子發票實施方案」,敘明中獎發票領獎方式。
未來用戶中獎時,可持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上所載的「變動性條碼」載具資訊,自行至超商Kiosk(互動式多媒體資訊站),如i-bon操作,列印出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再持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向郵局等代發獎金單位領獎。
至於可直接拿到公用事業交付的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的用戶,則可直接拿著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向郵局等代發獎金單位領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