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流水標準 環署將增訂農地重金屬管制限值
2015/10/19 18:16
〔記者湯佳玲/台北報導〕環保署預告修正放流水標準,將對特定區域內的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放流水,加嚴鎘、總鉻、六價鉻、銅、鋅及鎳等重金屬管制限值。
環保署指出,考量放流水經處理後雖已符合現行管制標準,但排入之承受水體若屬基流量較小的灌排渠道或其他水路,因重金屬具累積性,恐導致灌溉作物和農地受到重金屬污染,因此將依級別不同,分別加嚴農地的鎘、總鉻、六價鉻、銅、鋅及鎳等重金屬管制限值。
第一級總量管制區的周界承受水體水質已不符灌溉用水水質標準,該區域內不得有新設立的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而既設事業的6項重金屬管制限值為灌溉用水水質標準所定之管制限值;既設污水下水道系統6項重金屬管制限值為放流水標準管制限值的二分之一,相較於總量管制區內事業加嚴後的限值為寬鬆,以鼓勵事業進駐工業區內。
第二級總量管制區的周界承受水體水質尚符灌溉用水水質標準,允許新設立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新設立事業的6項重金屬管制限值為灌溉用水水質標準所定的管制限值,新設立污水下水道系統之6項重金屬管制限值為放流水標準管制限值的二分之一。另既設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6項重金屬管制限值均為放流水標準管制限值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