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偷排廢水污染環境 加工業者判1年2月

張姓業者的塑膠碎片清洗廠,排放廢水污染環境,環保人員採樣化驗並將業者送辦。(記者李立法翻攝)

張姓業者的塑膠碎片清洗廠,排放廢水污染環境,環保人員採樣化驗並將業者送辦。(記者李立法翻攝)

2015/10/07 14:26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從事塑膠碎片清洗加工的張姓業者,涉嫌將清洗後的廢水排入水溝污染環境,經屏東縣環保局查獲送辦,檢方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後,屏東地院判處張姓業者有期徒刑1年2個月。

54歲的張姓業者在新埤鄉租地設廠,儲存塑膠碎片,並抽取地下水加入具腐蝕性的片鹼(Naoh,化工原料,常用於去除油污)進行除污加工,卻未做好防污措施,將清洗後的廢水直接排入水溝,流進當地農田,屏東縣環保局去年初接獲檢舉到場開罰並勒令停工。

環保局對張姓業者排放的廢水採樣送驗後,發現PH值高達11.1,超出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的流放水標準值6至9,化學需氧量達4180mg/l,遠超過標準值200mg/l,嚴重污染環境。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張姓業者為圖私利罔顧公益,未循合法途徑處理廢棄物,對生態環境及國民衛生均造成不良影響,犯行非輕,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1年2個月徒刑。

張姓業者的塑膠碎片清洗廠,排放廢水污染環境,環保人員採樣化驗並將業者送辦。(記者李立法翻攝)

張姓業者的塑膠碎片清洗廠,排放廢水污染環境,環保人員採樣化驗並將業者送辦。(記者李立法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