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境外再處理計畫 環團籲砍預算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環保團體今赴立法院抗議,要求明天舉行的專案決策會議砍掉境外再處理核廢料預算案,重新規劃核廢料政策。 (記者張筱笛攝)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斥資112.57億元的「核一、核二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畫」預算案,立法院明(4日)將召開「專案決策小組」會議;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環保團體今赴立法院抗議,指「核廢料再處理計畫」具有核污染、核武擴張風險,又得耗費無止盡的黑洞預算,百利無一害,要求明天的專案決策會議直接砍掉預算案,並重新規劃核廢料政策。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表示,台電所主張的境外處理核廢料政策,只是暫時將冷卻池中用過的高階核廢燃料棒運出台灣,20年後,再處理後的殘餘高階核廢料終得運回國,屆時將面臨核廢選址與運送問題。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中岳說,6月朝野黨團針對再處理預算案協商時,台電在內部文件中指明,再處理後的高階核廢運回台灣,計畫存放於金門縣烏坵鄉,並聲稱106年取得土地,108年興建貯存褲與港口,預計112年完工。
蔡中岳痛批,再處理後運回的高階核廢料,仍含有高劑含量輻射與長半衰期的放射性核種,根據原能會估計,至少需要「一萬年」才能讓輻射量降回自然背景值。在缺乏選址規範評估、地方意願徵詢情況下,台電直接選定在烏坵貯存核廢,簡直「霸王硬上弓」,「非常可惡」!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專員吳澄澄表示,若以核一至核三如期除役作為前提情境,台灣將有23000束用過燃料棒需經境外再處理,將耗資2157.6億元,佔核後端基金預期總數3353億元的三分之二,遠高於台電估算高階核廢處理與中期貯存的1700餘億元經費。
吳澄澄認為,境外再處理勢必面臨「核廢無底錢坑」處境,並造成「世代不正義」、「核污染、核武擴張」等臭名,甚至危急後續的核電廠除役工作與核廢最終處置研究,百害無一利。
各環保團體呼籲,立法院明天召開的專案決策小組會議,應直接砍掉這筆預算案,並聽取人民心聲,重新檢討我國核廢料政策。
包括綠色和平行動聯盟在內的多個環保團體,3日前往立法院群賢樓外召開記者會,反對核廢境外再處理並要求刪除預算。(記者叢昌瑾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