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口味電子煙氾濫 北市4名國中生「哈煙」遭記過
2015/06/12 12:22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上月底傳出雲林有國小生下課大剌剌吞雲吐霧,抽起水果口味的電子菸,台北市國中本月初也有4名國中生集體「哈菸」,電子菸屬於違禁品,4名學生遭記過處分,北市議員李彥秀今早召開記者會表示,電子菸在校園氾濫,恐淪為香菸的「入門款」。
李彥秀在記者會中展示從拍賣網站購得外型五彩繽紛的電子菸,有荔枝、草莓等水果口味;李彥秀說,這些電子菸價格便宜、取得容易,卻完全沒標示成份與產地來源,就因「外型不像香菸」,不受菸害防制法的規範,她要求衛生單位對外清楚說明。
對此,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處長林夢蕙說,議員提供電子菸確實有疑慮,要帶回去作行政調查才能釐清,不過這些市售電子菸被認定外型是香菸,可依照菸害防制法對製造者罰1萬至5萬元、販售者可處1000至3000元;若電子煙被驗出含有尼古丁成份,依藥事法規定還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市教育局官員說,教育部今年4月發函各級學校,提醒電子菸含有尼古丁成份對人體有害,因此開始對學校進行宣導,目前北市各級學校已將電子菸列為違禁品,若有學生私帶抽電子菸,是會有處分的,也提醒家長多注意。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