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外縣市事業垃圾被批違法? 高市副市長:議員應多唸點書
高雄市焚化廠收外縣市事業垃圾,被議員砲轟。圖與文無關。(資料照,記者王榮祥攝)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針對南區焚化廠能否處理外縣市一般事業廢棄物爭議,高市議員陳麗娜上午再度重砲猛轟高市府知法玩法、且有瀆職嫌疑﹖將與律師研究,不排除提行政訴訟﹔高市環保局則強調一切合法,也尊重議員職權,副市長陳金德還建議議員應「多唸點書」﹗
高市議員陳麗娜昨在總質詢時強烈質疑,位於小港的南區焚化廠依規定應不得處理外縣市一般事業廢棄物,若要處理、需重新進行環評程序﹔環保局下午發新聞稿澄清,認為於法有據,且基於縣市合作,不應拒絕外縣市。
陳麗娜無法接受環局說法,上午再度搬出相關法規,批判環局以廢棄物清理法為由,卻忽略南區焚化廠當時設立前所制訂的環境影響評估書相關規範,環局作法明顯違法、有瀆職之嫌。
陳麗娜更質疑,坊間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每噸行情約4000到6000元,高市僅收每噸2200元,中間落差很大,有圖利之嫌?
副市長陳金德聞訊,反擊指出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規範,南區焚化廠可以處理外縣市一般事業廢棄物,依照當時的環境評估影響書,「沒有限制」南區焚化廠不得處理外縣市一般事業廢棄物,一切依法有據,或許議員應多唸點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