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處理7縣市垃圾 「互惠,也會輪到我們」
高雄市今年1到5月共處理外縣市垃圾超過2萬噸,為市庫賺得5千多萬元。圖為垃圾車運作情形。(記者黃旭磊攝)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高雄市今年1到5月共處理外縣市垃圾超過2萬噸,以每噸2200元計價,為市庫賺得5千多萬元。對此,高雄市環保局長鄒燦陽說,「互惠原則,哪天等我們焚化爐歲修或故障,也要送到外縣市燒」。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指出,市區有4個焚化廠,以位於小港區的南區焚化廠焚化數量最高,依規定只能處理市區垃圾,但卻協助處理超過5縣市廢棄物,空氣品質很糟,市府應正視民眾權益,不該為幾千萬元收入而違法。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焚化廠規定可收外縣市廢棄物,今年協助雲林、南投、台東、屏東、彰化及外島澎湖、金門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一年總量約3萬噸,絕無違法收件,而市區焚燒費用每噸1700元、外縣市每噸2200元,價格都經市議會審議,焚燒數量對現階段空氣影響有限。
環保局統計,南區資源回收廠於今年1到5月收到屏東1239噸、南投縣3334噸、彰化縣5720噸、雲林縣2710噸,而仁武廠收到台東縣11311噸,還有岡山廠處理金門、澎湖垃圾,總量約是3萬噸。
鄒燦陽表示,市區這幾年推動資源回收有成效,垃圾減量,每月有餘裕處理量協助外縣市,例如金門、澎湖沒有焚化爐,雲林、彰化、台中及南投燒不完的(垃圾)也運來,至於高雄焚化爐歲修或爐壞時需送到屏東。
鄒燦陽說,依照環保署「垃圾處理區域合作」政策,不協助他縣市才算違法,會嚴格管控焚燒後空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