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牛年翻2萬多次 中研院提6大防災建議
中研院政策報告指出,台灣每年平均發生2萬2000次地震,但只要在本島發生一次規模大於7.0的淺層地震,就可能造成重大傷亡。(圖擷取自「大規模地震災害防治策略建議書」)
〔記者蔡穎/台北報導〕台灣今上午在花蓮東部海域發生芮氏規模6.3地震,中研院隨即在下午發布「大規模地震災害防治策略建議書」;該政策報告指出,台灣每年平均發生2萬2000次地震,但只要在本島發生一次規模大於7.0的淺層地震,就可能造成重大傷亡。
該政策報告指出,台灣位於歐亞大陸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交界處,兩大板塊的擠壓碰撞使得地震活動頻繁,台灣平均每年約發生2萬2000次地震,其中逾600次為有感地震,只要出現一次規模大於7.0的本島淺層地震,即可能帶來巨大災害。
該報告回顧台灣近百年的重大地震,其中以1906年梅山地震(規模7.1、死亡1258人)、1935年新竹—台中地震(規模7.1、死亡3276人)、1999年集集地震(規模7.3、死亡2405人)三個地震的傷亡及災害損失最為慘重。
以16年前的集集大地震為例,共造成2405人死亡、51人失蹤和上萬人受傷,超過10萬戶房屋全倒及半倒,許多住宅和重要公共設施都遭受嚴重破壞,直接災害損失加上工商業營運中斷的間接損失,超過新台幣3600億元。
報告另指出,台灣都會區人口及建物十分密集,以北部都會區為例,住宅總量約378萬戶,其中屋齡超過30年的就有133萬戶、共佔35%,雙北就佔了94萬戶、約25%,這些老舊建物耐震度不佳,且多半聚集在街道狹小的社區,存在極高的災害風險。
經分析,該報告建議政府以「老屋不倒」、「生命確保」、「機能不停」為總體目標,提出六項對策方針,包含「提升老舊建物整體耐震能力」、「強震即時警報系統之整合與應用」、「強化大量收容、疏散避難及返家支援」、「提升政府與企業持續運作之能力」、「地動及其衝擊損失之評估與模擬」以及「災害防救認知、學習推廣與實地演練」。
報告也建議,行政院應指定一專責單位與專責政務委員訂定具體的推動時程表,作為各相關部會、機關等業務推動與督導考核之依據。
中研院政策報告指出,台灣都會區人口及建物十分密集,以北部都會區為例,住宅總量約378萬戶,其中屋齡超過30年的就有133萬戶、共佔35%。(圖擷取自「大規模地震災害防治策略建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