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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公聽會 學者多贊成

    「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公聽會上,學者多表支持。(記者葛祐豪攝)

    「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公聽會上,學者多表支持。(記者葛祐豪攝)

    2015/04/20 14:48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高市府上個月提出「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引發各界討論,市議會今邀請學者、業者舉辦公聽會,與會學者多認為穿越市區的工業管線,屬於無法可管的立法空白地帶,市府依地方制度法可立法管轄﹔但也有學者與業者提出質疑,認為可能侵犯憲法的財產權。

    高市經發局長曾文生強調,根據這項自治條例草案,設籍高雄市業者才有權在高雄設置管線,13家石化業者明年12月31日前,應將企業總部設於高雄。

    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簡玉聰表示,工業管線經過市區的只有高雄市、宜蘭縣兩縣市,此部分屬於無法可管的立法空白地帶,高雄市立法管轄有其正當性,並未違法,也不違憲。

    義守大學教授吳明孝指出,如果照經濟部援用工廠管理法來解釋,將管線視為工廠的延伸,那麼「高雄就是個大工廠,大家都住在工廠裡」,他批評經濟部只是找法條將工業管線合法化,高雄市制定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絕對可行。

    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廖義銘認為,此自治條例僅有總部設在高雄這一條較具體,其餘條例都缺乏規範:且憲法對於侵犯人民的自由權,都視為無效。

    高雄市議會近期將彙整各方說法,作為審查「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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