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瓦斯管線壞 建商與瓦斯公司難脫責
2015/03/09 14:19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一處社區管委會向消保官申訴,建商預售房屋時收取瓦斯管線工程費,委託瓦斯公司設計及施工,住戶進住後,卻屢發生管線漏氣及氣壓不穩的情形,建商及瓦斯公司卻不願負擔管線更新費用;消保官兩度召開爭議協商會議,建商及瓦斯公司同意各分擔工程費用一半。
瓦斯公司代表表示埋設瓦斯管線在前,建商施做社區中庭在後,恐是因建商施工不慎損壞,造成漏氣及管線腐蝕;建商代表則認為,施做中庭雖在後,但管線施工及設計均由瓦斯公司決定,質疑設計與施作都有瑕疵,才發生問題。
消保官周繼雄援引建築技術規則認為,燃氣供給管路淺埋時,應加設保護層,本案瓦斯管線未加保護層在前,建商施作社區花園又不慎,是肇禍的共同原因,應共同負擔工程費用,經兩次協商會議,達成各付一半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