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子車禍受傷失嗅覺未獲理賠 家長投訴
2015/01/19 18:53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陳姓女學生,去年4月生日前夕騎機車返家,遭違規車輛撞飛,頭部重傷送醫搶救兩週後返家,沒想到有次煮泡麵差點釀火災,才發現因腦部嗅覺神經受創造成嗅覺喪失,經二度測試完全聞不到香、臭,不僅斷了廚師夢,也讓她從此人生乏「味」。
陳父以愛女嗅覺喪失,向當時念高中投團保的理賠公司申請學生平安保險理賠,但承保的人壽險公司卻以理賠條件需「鼻部缺損,致其機能永久遺存顯著障礙者,及軟骨缺損或機能喪失」兩條件符合才能理賠,讓陳父痛批保險公司「鼻子缺損能整型救回,但嗅覺喪失是永久無法回復,難不成還要把女兒鼻子打到塌陷才理賠嗎?太不合理?」
陳父今天向新竹市消保官投訴,消保官劉興振說,陳女因車禍腦部受傷,造成嗅覺喪失,已符合刑法重傷害規定,達「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他認為不符合消保法保障消費者的立意,應該是保險公司內部規避理賠定義,強調會協助爭取權益。
受理團保的理賠公司余姓協理說,依學生平安保險級別定義,嗅覺受損屬第9級,若成立公司會理賠20萬元,但公司承作理賠是針對鼻子受傷造成嗅覺喪失,也就是造成兩側鼻孔閉塞、呼吸困難不能矯治,或兩側嗅覺脫失,才做理賠,但陳女學生的狀況是腦部受損,不符理賠範圍,但會再向學生家長及消保官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