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涉賄選 總幹事 樁腳起訴
台南市議會議長李全教競選議員時總幹事、樁腳昨被南檢起訴,李全教出示手機上的選民資料,強調他不認識這名樁腳。(記者蔡文居攝)
〔記者黃文鍠、蔡文居、吳俊鋒、王涵平/台南報導〕台南市議會議長李全教在議員選舉時涉及賄選,南檢昨以違反選罷法,起訴包括選舉時擔任李全教競選總幹事的玉井區農會總幹事黃澄清、樁腳李麗華、康清良及兩名收賄選民共五人。同案另有三名選民拒收,六名選民承認收到賄款,檢方分別做出不起訴以及緩起訴處分。
李全教表示,黃澄清是支持他,但里長李麗華等人不是支持他,他也不認識李麗華,經詢問他的選民,發現李等人是支持對手王峻潭,「我認為我是被設計的」。
李稱被設計 不認識樁腳李麗華
黃澄清則說,案子在偵辦中,不方便表示意見。
在九合一選舉之後,李全教被落選的民進黨籍議員候選人王峻潭及檢方先後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兩案已併案由台南地院審理,週三將再度開庭。
由於過去已有許多案例,候選人因親信或親人涉及賄選而被判當選無效,法界人士認為,檢方昨起訴層級連結到李的競選總幹事,顯示掌握相當事證,如果後續還有更明確跡證,能夠說服法官,證明李全教知情,當選無效之訴就很有機會成立。
南檢調查發現,黃澄清從一○三年九月上旬起,就與本身也是里長候選人的李麗華,多次在李麗華住處等地會面,每次並交付新台幣卅萬到五十萬元不等費用,依照各鄰里選情激烈程度,由李麗華、康清良等人針對特定選區,以每戶五千元代價買票。
檢察官在去年十一月廿七日發動搜索,並在廿八日凌晨聲押包括黃澄清在內的七名樁腳,但被院方駁回,承辦檢察官當天隨即再度傳喚李麗華等人,廿九日再度提請聲押,成功將李麗華及康清良收押。
據了解,黃澄清在庭訊時,一度承認前後交付兩百萬元工作費給李麗華,但事後又否認,加上李麗華也坦承錢是黃澄清交付,因此將黃等人一併起訴。
去年十二月廿五日爆冷當選台南市議長的李全教,除了昨天這起競選總幹事涉賄被起訴的案子外,參選議長賄選案也由南檢偵辦中。據了解,檢方已約談超過廿名市議員,採集廿五名議員指紋,希望逐一釐清案情。
副議長郭信良昨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及詐欺取財起訴,郭信良則對此表達遺憾之意。(記者蔡文居攝)
南市議長李全教涉案司法進度。(資料來源:台南地檢署 製表:記者黃文鍠)
親友樁腳買票被判當選無效案例。(資製表:記者張文川、黃文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