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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性關係」 金又告輸馮光遠

總統馬英九(前右)、現任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後左)。(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總統馬英九(前右)、現任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後左)。(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5/01/15 06:00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作家馮光遠多次質疑前駐美代表、現任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憑藉與總統馬英九的「特殊性關係」,接掌駐美代表與國安會要職,痛批金是「蠢材、賤貨、人渣」,金提告求償兩百萬元,並要求馮登報道歉;台北地院認為,馮評論公共議題,國家應予最大限度維護,使監督功能得以發揮,雖用字偏激嘲諷,但其評論關乎公共利益,應受較嚴格的檢驗制衡,昨判金溥聰敗訴,馮光遠免賠、免道歉;本案仍可上訴。

金溥聰昨吞下敗仗,已是他近十年來,官司爭訟中的第八敗。

馮光遠表示,金溥聰貴為國家高階公務員,行事卻頻惹爭議,公民本有義務監督與評論,金應該自省與檢討,並非一味透過司法恫嚇人民。馮還說:「我這輩子賺這麼一點錢,都拿去打官司了」,若金執意上訴,他將「奉陪到底」。

金溥聰委任律師洪文浚指出,尚未與金研議是否上訴,不過本案刑事部分已上訴,民事應該也會上訴。

本案刑事部分,金控告馮誹謗及公然侮辱罪,台北地院認為馮的言論並非「抽象性謾罵」,屬合理評論,去年十月判決無罪,目前上訴二審中。

作家馮光遠。(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作家馮光遠。(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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