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府採購弊案 張花冠否認犯罪
2013/01/19 06:0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嘉義縣長張花冠、張瑛姬姊妹涉及縣府勞務採購等弊案,高雄地院昨天首度開庭,張花冠抨擊檢方起訴內容均非事實,有信心法院會還她清白。
高雄地檢署去年底偵結嘉義縣勞務採購等弊案,認為縣長張花冠、張瑛姬姊妹等人涉嫌收受賄款七百八十二萬元,與廠商、評選教授共廿一人,依貪瀆或恐嚇等罪提起公訴。
高雄地院昨開庭進行準備程序,傳喚被告張花冠、張瑛姬姊妹及縣府行政庶務邱豐銘、高市空大系主任吳銘圳、運鴻公司負責人葉雅強、理虹公司協理楊家源等六人;上午就張花冠姊妹兩人涉案部分開庭,下午則訊問其他四名被告。
蒞庭檢察官林俊傑等人指出,圈選評選名單是縣長張花冠的職權,其妹張瑛姬可自由進出縣長辦公室、翻閱公文、接待民眾,甚至代表縣長,對於環保局等招標業務具有完全的實質影響力。
張花冠姊妹則否認犯罪,並指檢方起訴內容無直接或間接證據;張瑛姬並說,她不是公務員,拿評選名單給吳銘圳,是向他請教,否認洩密、收賄。
庭訊進行近兩個小時結束,張花冠姊妹請回。下午兩點卅分接著開庭,被告邱豐銘說,幫張瑛姬把評選資料交給吳銘圳去找廠商,但不知道其用意;後來吳託他交付資料予張女,也不知道裡面有錢,否認貪污罪部分。
吳銘圳則坦承與張瑛姬閒聊時,談及回扣,並透過邱轉交回扣、有一次則親自交付錢;至於葉及楊均否認犯行。
張花冠在法庭外抨擊檢方起訴粗暴,相信事實只有一個,對法院判決無罪有信心。院方訂三月廿二日再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