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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新法 海保官可在離島行使警察權

2012/09/25 06:00

〔編譯林翠儀/綜合報導〕日媒報導新修正的海上保安廳法將於二十五日起施行,新法賦予海保官得以在包括釣魚台列嶼等十九個離島上執行警察權。根據舊法,海上保安廳海保官只能在海上執行職務時行使警察權,所以即使發現有非法登陸的外國人,海保官仍無權逮捕,修法後,海保官可以在離島上行使警察權。

正值敏感時機,日本擴大海保官職權,海保相關人士表示,逮捕非法登島的外國人涉及外交問題,即使法律賦予職權,但如何執行仍須政治考量。

對於台灣漁船集體前往釣魚台一事,日本媒體也頗為關注,二十四日均有發自台北的消息,不過未見日本官方說法。不過,昨天又有包括海監船在內的三艘中國公務船駛入釣魚台列嶼十二浬、日本宣稱的領海內,停留約四小時後駛離,日方隨後對中國提出抗議。

日媒報導,日本海上保安廳第十一管總部通報,二十四日上午接近七點(台灣時間六點)時,中國「海監四六」、「海監六六」及「漁政三一○」三艘公務船先後從黃尾嶼及赤尾嶼方向進入日本領海,這是日本政府十一日將釣魚台國有化之後的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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