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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痛批:多幾個曹興誠 台灣就完蛋

2005/04/19 06:00

〔記者陳中興、梁世煌╱台北報導〕立院財委會昨天再請金管會等五個相關部會報告聯電案調查狀況,民進黨立委郭榮宗質詢時痛批經濟部對偷跑廠商太輕忽,如果多幾個曹興誠台灣就完蛋。面對行政部門查案使不上力,立委紛紛砲轟,要求政府還給全民一個公道。

查辦聯電 立委批軟弱無力

郭榮宗質詢時指出,曹興誠在檢調搜索後還向政府嗆聲,叫政府到此為止,法務部依法處理時,居然有人可以登廣告向公權力挑戰。但廣大投資大眾在聯電暗地投資和艦後,仍被蒙在鼓裡,「賺錢算和艦,虧本算聯電,好賺的給和艦,歹賺的留聯電」,郭榮宗指政府要負最大責任。

台聯立委羅志明昨天則數度點出聯電公司透過開曼群島,以及新加坡轉投資公司等多條管道,匯出資金投資中國,直指「聯電就是和艦、和艦就是聯電」,再度痛批相關財、金部會查辦不力,軟弱無能,公權力到底在哪裡?

羅志明指出,聯電是在董事長曹興誠的指使下,由資深董事陳春固赴開曼群島開設「投資聯盟控股公司」,以成立科技公司為名,由台灣匯出五億美元,再轉匯上海支援和艦半導體,陳春固因台聯揭發此事,已經離職。

羅志明說,另據外電報導,聯電投資和艦的另一個資金管道,是透過聯電轉投資的新加坡公司匯出資金。在九十四名聯電離職員工、七名離職主管的支薪上,都是透過香港匯豐銀行北點分行(North Point)進出,這些難道財、金單位都沒辦法查,一切都只能靠聯電自己承認嗎?

對羅志明的指控,聯電方面表示,該公司在海外的資金運作,一切均遵照本國法令規定,有關陳春固負責將聯電的資金轉出給和艦的說法,並不正確。

聯電指出,聯電與和艦之間關係,已由該公司董事長曹興誠在前兩次的公開聲明中講得非常清楚,和艦的資金來源是向海外各法人募集而來,聯電不論是直接或間接,均未有資金及技術參與其中,更遑論在海外開設帳戶,再透過他人將資金轉給和艦運用。聯電強調,目前全案都已進入司法程序,該公司將靜待司法單位及金管會的調查。

羅志明昨天並直指「和艦就是聯電、聯電就是和艦」,因為和艦宣稱「九%外資」,這九%股本都是從台灣去的,那其他九十一%呢?到底是從哪裡來的?官員為什麼不去查?甚至九十四名聯電離職員工,卻仍在分聯電股票,其中又有多少逃漏稅?

投資和艦 聯電出錢又出力

尤其技術方面,羅志明質疑聯電將一百九十九項專利技術提供給和艦使用,已明顯違反證交法,更何況聯電是透過定時、定點、定人的伺服傳輸,將聯電製程直通和艦製程,這樣大膽的作法,為什麼沒有人站出來舉發?

除了違法事實外,另一台聯立委黃政哲也質疑政府,扶植聯電、台積電成為全球寡佔地位後,不當管理造成聯電得到不當對外投資的資金來源。

民進黨立委陳金德指出,聯電案已經不是一般的法律案件,而是敏感的大陸投資問題,他要求經濟部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八十六條,如果聯電的確沒提出申請就逕自投資和艦,應依照該法,命令其限期停止和艦投資,否則就處以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如果還不停止,或停止後再犯,依該法得處二年徒刑。

民進黨立委張花冠則質疑,和艦要十五%股權給聯電,曹興誠難道是「獨資老闆兼發言人」,這項決策一個人說了就算嗎?他這不就是公然說謊?金管會到底有沒有在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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