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蘭嶼核廢場遷離 未入法
電業法修法要點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電業法修正案」,朝野黨團歷經多次協商,決定對電業管制機關、電價費率審議會、蘭嶼核廢場是否在二○二五年前遷離等條文進行表決,最後均在民進黨團甲級動員下,通過黨團版修正動議。
其中,在野黨團均主張電價審議會的非官方代表應過半,但民進黨版未明訂組成比例;國民黨立委廖國棟則堅持,若要放入二○二五年非核條款,也要同時遷出蘭嶼核廢場。最後通過民進黨團版修正動議,要求政府積極推動最終處置場,處理置於蘭嶼的核廢料。
對於無法將遷出蘭嶼核廢場入法,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再三對此痛苦決定致歉。她說,若明知做不到還要放入法律,就是說謊。至於電審會保持組成彈性,她說明是因政府須對電價負責,維持彈性可因應不同時空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