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農會職員涉挪用公款9年近1.2億元 5人收押禁見
檢調1月6日兵分多路到北港鎮農會等處搜索。(圖由雲林地檢署提供)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北港鎮農會翁姓職員涉嫌與王姓職員等7人製作不實的支出傳票方式,挪用農會公款,從2015年12月至2024年2月共計挪取近1.2億元,雲林地檢署獲報指揮偵辦,1月6日到北港農會等處搜索,帶回20多人到案說明,訊後王姓等5名職員聲押獲准,主嫌46歲翁姓職員已在去年7月過世。北港農會總幹事林翠香強調,翁員等人挪用公款已全部補足,對農會營運、存款戶及會員權益都沒有影響。
雲林地檢署指出,雲林縣調查站去年接獲情資,指北港農會有職員涉嫌共同挪用農會大額款項情況,報請地檢署由檢察官曹瑞宏偵辦,指揮調查站與北港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調查蒐證。
本月6日兵分多路前往北港農會等15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通知21人到案說明。檢方指出,北港農會會計翁女執掌農會「存放行庫-合庫」內帳的工作,涉嫌在2015年12月至2024年2月,與48歲王男、46歲蔡女、40歲黃女、60歲曾女及同為51歲的張女、吳女、蘇女等人,製作不實的支出傳票方式,將農會資金移至翁女實際掌控的數個人頭帳戶中,再製作取款憑條,將款項提領出來。
檢方表示,近9年共計挪取1億1984萬多元,期間翁女等人再陸續把款項回補,在事情曝光前已回補9249萬多元,還短缺2735萬元。
據了解,挪用公款主要都翁女使用,疑因為個人及家人資金需求而鋌而走險。
檢方訊後,依涉犯農業金融法嫌疑重大,且為5年以上重罪,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押王、蔡、黃、曾、張等5人,雲林地方法院昨天下午裁定羈押禁見,另吳、蘇2人檢察官認為無羈押必要,分別予以10萬、5萬元具保。
林翠香指出,翁女為農會資深職員,去年4月因生病請假,農會發現她有挪用公款情況,主動通報並在第一時間對其財產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未補足的款項農會已在4月30日補足,對農會營運、客戶權益都沒有影響,農會會積極配合調查。
北港鎮農會傳出有職員涉嫌挪用公款,5人被收押禁見。(記者黃淑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