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國軍部隊膳食 團膳公司副總偽造員工健檢報告被判刑
2024/06/06 15:43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家珈企業公司於2022年承攬陸軍裝甲兵訓練指揮部長安營區膳食供應業務,該公司應安排從事膳食提供人員健檢提交報告給軍方,張姓副總經理為免公司繳不出合格健檢表供審查被罰,而竄改偽造膳食人員先前的健檢報告後提交,桃園地院判處張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起1年內支付公庫3萬元,接受2場次法治教育課程。
判決指出,家珈企業公司承攬國防部所屬新竹縣湖口鄉的陸軍裝甲兵訓練指揮部位(簡稱裝訓部)長安營區膳食供應,依部隊人數提供平、假日三餐用餐膳食,為求食品衛生安全,團膳契約明訂承攬公司每半年應提供膳食人員體檢表供審查,若審查不合格或未繳交體檢表,該人員不得參與供膳作業,並訂有違約罰則。
該公司由張姓副總擔任現場負責人,還有陳姓等12名男女員工,應每半年1次繳交體檢表供軍方審查,但張姓副總等人並未如期健檢,張男為免公司違約受罰,將自己及公司留存13份舊的合格體檢表影本掃描,以電腦「小畫家」功能更改健康檢查報告或體格檢查報告的受檢日期及體重、血壓、脈搏等數據後列印,偽造成合格健檢表提供審查,裝訓部事後接獲檢舉,啟動調查後提告。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張男當時明知膳食供應人員需符合一定的健康條件,且膳食衛生與否亦與軍隊人員的健康有密切關係,卻未要求公司內從事膳食提供的人員定期前往指定醫療院所進行健檢,而偽造13名員工的健康檢查表或體格檢查表提交審查,除損害13人及醫療院開具體格檢查表內容的正確性,也使裝訓部就合約廠商是否依約履行契約的審查權利受損。法官考量張男犯後坦承犯行,審結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