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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山限區都更高度放寬審議 須達建蔽率等要求

    2024/05/15 05:30 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去年底修正公布「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開放位處非地質敏感區的山坡地、山限區內危險建物可以辦理都市更新,其中,超過一定高度需經都市設計審議,北市府昨公告審議原則,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興隆路二段的家家社區、興家社區、興隆社區、寶來社區可望適用,有利加速更新重建。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非位於地質敏感山坡地的海砂屋或耐震能力不足的危險建物,市府可依法迅行劃定更新地區辦理都更重建,若因基地條件限制容積使用,可以透過都市設計審議或都市計畫變更檢討建築物高度;如第二種住宅區,規範建物最高廿一公尺、建蔽率最大為五十%,若因基地條件限制高度,可透過都審突破廿一公尺限制。

    市府昨公告「山坡地及山限區危險建物都市更新案經都市設計審議檢討建築物高度」審議原則,明確規範在建築高度最高至卅公尺前提下,實施者只要於建築設計時,滿足建蔽率最大化、不做挑空設計及夾層,並檢附高度放寬前後建築量體比較、視覺景觀模擬及交通影響分析,即得經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檢討建築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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