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網紅「樂樂法利」被禁入境卻申獲就業金卡? 移民署:檢討行政流程

樂樂法利說明自己被禁止入境台灣的經過。(取自Youtube「LeLe Farley」)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美國網紅「樂樂法利」2年前來台上政論節目領取酬勞,遭人檢舉「非法工作」,勞政機關審核後認定他違規,並通報移民署;他去年申請「就業金卡」,今年2月獲准,近期要搭機來台前一刻才發現被我拒絕入境,引起社會譁然。對此,移民署今天表示,往後會加強教育訓練,檢討相關行政作業流程。
一名官員解釋,「就業金卡」是國家發展委員會2018年2月頒布施行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根據國發會規定,其實只有無國籍、中國籍、港澳與台灣雙重國籍、以台灣護照入境台灣等7項身分不得申請,其中不包含「禁止入國」。
然而根據移民署「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就業金卡許可辦法」第5條規定,「曾經在我國從事與許可原因不符之活動或工作」,移民署「得」不予許可核發就業金卡。
換句話說,樂樂法利在台被檢舉非法工作後,又申請就業金卡,移民署人員其實在核發就業金卡上,具有裁量權,可以選擇核發或不核發;此案承辦人選擇核發就業金卡,但他仍受非法工作不得來台的管制。
另名官員也說,移民署並不負責審核「非法工作」,樂樂法利當初上政論節目領取酬勞,檢舉人是向台北市勞動局檢舉,勞動局審核後認定他非法工作,將結果通報給移民署,移民署於是根據「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管制他一定期間無法來台。
不過,由於被管制來台的外國人,拿到就業金卡也無法入境,過往承辦人員審核就業金卡資格時,若發現類似情況,通常會不予許可。處理此案的承辦人員極有可能「漏看」相關資料,才會核發,導致樂樂法利「白忙一場」。
日本媒體人矢板明夫也針對此事表示,中國媒體人王志安拿觀光簽證來台上節目,被移民署廢止入境許可,他事後搧動支持者檢舉其他上節目的外國人。基於他的檢舉,造成很多自由民主陣營的好朋友都沒辦法來台灣了,這不正是中國政府最想看到的結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