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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鄭天財白手套收賄案 前營建署組長張之明、課長詹加欣被彈劾

內政部營建署道路工程組前組長張之明。(資料照)

內政部營建署道路工程組前組長張之明。(資料照)

2024/12/17 13:01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內政部營建署道路工程組前組長張之明任內涉透過立委鄭天財辦公室充當白手套,收受前瞻建設廠商賄賂高達7567萬餘元;課長詹加欣涉接受廠商安排陪酒及性招待,2人違失情節重大,監察院今(17)日公告通過彈劾。

監察院今公告已於本(12)月10日以13票全數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賴鼎銘提案,彈劾張之明及詹加欣,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彈劾案文指出,張之明為原營建署簡任第11職等組長,為國家高階文官,竟不思廉潔自持,見為各地方政府撰寫補助申請計畫之廠商利益龐大,認為有利可圖,遂利用其職務上獲悉之計畫評選、審核重點及最新趨勢等重要資訊優勢及核決權限,收受廠商陳登來等人賄款及飲宴、陪酒、性招待等不正利益,總計高達7567萬235元,又有洩密、發生婚外情等違失,貪聲逐色,嚴重損害政府補助及採購事務之公平性,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

據了解,張之明任內涉透過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充當白手套,張騰龍也從2020年至2023年間,至少幫5間綠能、工業等產業廠商牽線,讓廠商掛名為「鄭天財特助」,在外利用頭銜和名號「喬事」。北檢已對張之明提起公訴,具體求刑25年,張騰龍則轉當污點證人,並繳回部分犯罪所得;鄭天財則因涉犯貪污罪,以2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及出海。

案文續指,張之明下屬詹加欣,接受廠商招待飲宴36次,換算不正利益計8萬4千餘元,又接受女侍陪酒、性招待等,對特定廠商為個別指導,除涉犯「刑法」外也已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

案文強調,前瞻計畫為國家重大政策,攸關民生基礎建設,本立意良善,2人身居公務員要職,且均涉及前瞻計畫相關審議案件,與廠商往來分際應更加謹慎,卻從中獲取賄賂或不正利益,違失長達多年,犯行明確、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因此提案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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