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AS擬納入飲用水質標準 環境部最快8月底預告
環境部打算將PFAS納入飲用水水質標準,預計最快8月底預告草案。圖為高雄大泉淨水場。(資料照)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PFAS屬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已被證實會提高罹癌風險,若進入到飲用水供水系統,可能會對民眾健康產生危害。環境部表示,國內已針對飲用水含PFAS的建議值訂定指引,目前打算進一步提升到法規規範,預計最快8月底預告飲用水水質標準修正草案,未來若PFAS超出標準最高可罰60萬元。
環境部去年委託成大執行飲用水水質新興污染物與管理計畫,抽驗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家族中的全氟辛酸(PFOA)、全氟辛烷磺酸(PFOS)、PFHxS各50處次;其中37筆PFOA及13筆 PFOS 檢驗值超過美國飲用水管制標準,另1筆PFOS及2筆PFHxS的檢驗數據,分別超過日本目標值及澳洲指引值。
環境部水保司長王嶽斌表示,國內參考日本及澳洲的飲用水含PFAS的建議值訂定指引,在今年3月已發布「飲用水新興污染物篩選及檢測管理作業指引」;根據自來水公司上月底回報結果,已採行水源調度調配改善,飲用水質符合建議指引值要求。
為加強飲用水質管理,王嶽斌表示,預計將此指引變成法制化、納入飲用水水質標準,草案最快8月底預告。目前規劃要求每公升PFOA與PFOS合計小於50ng/L,PFOS及PFHxS合計的指引值須小於70ng/L。未來如法制化,自來水事業提供飲用水不符標準,可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處6萬元至60萬元罰鍰。
王嶽斌表示,目前日本及澳洲的標準都還只是建議值,若台灣提升到法律規範,可能會成為亞洲首個把PFAS飲用水水質標準法制化的國家。PFAS在環境中流布非常廣,飲用水只是其中之一,除加強飲用水質標準,未來包括放流水標準、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等,也計畫納入PFAS管制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