釀松山之亂 四海幫徐權判賠8000元確定
「松山之亂」(右圖)主嫌徐權(左圖)。(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年4月四海幫份子徐權衝進台北市警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囂張砸毀警所值班電腦螢幕。分局向徐權求償螢幕與非財產損害共20萬8000元,台北地院民庭今判徐權須賠償8000元確定,判決理由尚未公布。
上月民庭開庭,松山分局透過律師主張,分局對徐權求償螢幕損害8000元,以及侵害機關名譽權20萬元;徐權解釋,先前已賠償派出所警員一台價值約6000元的同款螢幕,也可再負擔10萬元,至於20萬元對他來說過高。
前年4月16日凌晨2時許,徐權等人不滿時任松山分局教官楊忠蒞隔街喝斥及辱罵他們,一路追逐楊到中崙派出所內,徐權怒砸電腦;台北地檢署事後依毀損公物罪起訴徐。
北院刑事一審指徐權法治觀念淡薄、侵害警察職務嚴正性,考量認罪且無前科,與當時值班的警員達成8000元調解,判刑6月。但松山分局認為警員的意見不代表分局,請求北檢上訴,檢方也認為量刑過輕而上訴。
北院刑事二審開庭,時任松山分局長陳昭甫出庭表示,徐權行為公然藐視國家法令,傷害警察尊嚴,建請勿判6月以下可易科罰金之刑和緩刑。檢方認為,徐權無視員警執行公務而砸毀公物,應也構成妨害秩序、妨害公務執行罪,目無法紀,請求從重量刑。
北院二審最終以損壞公務員職務掌管物品、毀損罪對徐權判刑6月定讞。去年10月6月,徐權原本帶18萬元到北檢,準備繳清罰金,但檢察官認為他法治觀念蕩然無存,不宜輕縱,當場將他發監執行。